丹纳赫西特传感工业控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于2006年3月与深圳市实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实利”)确立合作关系。鉴于深圳实利在与我公司合作期间发生深圳实利员工私自伪造我公司印章发布我公司产品消息,并伪造我公司Gems产品商标喷码的情况,我公司决定,自2016年 5 月 6 日终止与深圳实利的合作关系,并特别声明如下:
自2016年 5 月 6 日起,深圳实利停止代理销售我公司的一切产品,深圳实利对于我公司的产品不再具备销售代理资格。
自2016年 5 月 6 日起,如深圳实利发布一切与我公司有关的信息,均为取得我公司的授权及认可,请公众自我公司官方渠道了解。
对于任何伤害我公司名誉以及产品声誉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深圳实利2016年5月6日之后销售的,任何标有所谓我公司 Gems及 Setra 商标的产品,在被我公司确认为真品之前,我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和后果,请公众审慎决定。
丹纳赫西特传感工业控制(天津)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6 日